近日,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《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》(总工发〔2018〕29号文件),我校理事长姜波被授予“全国工会之友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姜波理事长高度重视工会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民主化建设,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,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,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切实维权和谐发展;发挥工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和教育职能,加强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建设,积极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和各类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;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,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贴心的“职工之家”。
“全国优秀工会之友”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为表彰近年来重视工运事业、支持工会工作、关心职工群众的各级党政领导而设立的重要奖项。
编辑:吕一 来源:校长办公室